公正性承诺
为科学、公正、准确、严肃地对待各项技术服务工作,以保证工作质量及其公正性,特声明如下,望全体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同时希望有关单位监督。
⑴ 不受不当干预原则:本公司承诺独立于我方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本公司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开展的各项技术服务工作不受不当的各方干预,保证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
⑵ 公正性原则:本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等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严格遵守《质量手册》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细则等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并保证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以诚实、公正的态度确保各项技术服务工作的质量,并对检测结果和评价结论负责。坚决抵制来自商业、行政或其它方面的影响。
⑶ 非歧视原则:对所有客户的技术服务一视同仁,出具的检测和评价报告客观、完整、公正、可靠,不提供伪证,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⑷ 保密原则:本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为客户保守秘密,未经委托单位同意,不得透露客户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⑸ 法律责任:本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作人员因失职或违章而造成技术服务质量事故,均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因工作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服务承诺
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如下:
⑴ 严格遵守法定要求,遵循独立公正从业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严守诚实信用,履行社会责任。
⑵ 严格按照计量认证及资质证书的技术服务范围服务,不超范围服务,不超权限服务,不无证服务,不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⑶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贯彻本公司的质量方针,严把技术服务质量关,保证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真实有效;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⑷ 提高服务意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在质量体系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或与客户签订合同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⑸ 坚持优质服务,对待客户一视同仁,热情礼貌,做到工作认真、检查细心、解释耐心、虚心听取意见。
⑹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的物价规定,做到收费有依据、有票据,不乱收费、不多收费。
⑺ 严格执行《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程序》,对与客户相关的机密信息及所有权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⑻ 严格执行《投诉处理程序》,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开展的技术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10-81338251。
